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内医校发〔2023〕19号)文件要求,师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鉴于部分师生未及时参加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试,学校定于2024年4月1日—4月30日对未参加培训及考试的师生再次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补考。
特此通知
注意事项:请相关单位务必组织好培训及补考工作,做到每个考生都能够通过考核,把好实验室准入安全关,将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到位。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6653252
附件:《实验室安全》学习平台操作手册.docx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