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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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上半年仪器设备购置前论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2024年度财务处经费下达情况,现部分专项经费已下达各单位(学院),2024年度各单位下达的经费中如有需要新购置单台(套)价格大于10万元实验室仪器设备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设备论证报告,将论证报告纸质版一式六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E座614),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近期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本年度上半年仪器设备购置前论证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论证。新版本论证报告请在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网站文件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进口产品还需要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填写过程中请严格明确进口理由。

注:各单位注意申请购买软件产品与通用设备不在此论证范围内。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8604719585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制).doc

      附件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docx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补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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