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通知)》(内教基字〔2024〕3 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促进科研仪器和设施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为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发放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资金提供数据支持,学校开展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对象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各单位纳入自治区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附件1)对学校以外的非关联单位、创新创业团队及个人提供的开放服务情况。
二、评价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组织管理、开放效果、服务成效三个方面。
三、评价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
四、评价考核填报流程
1. 登录蒙科聚平台(https://f.nmkjt.org.cn/dykf/,个人中心-服务管理-服务记录管理-新增),填报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
2.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附件2),撰写“2023年度XX学院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
3. 各单位负责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
六、材料送报要求
1. 各单位于4月6日前完成蒙科聚平台数据填报,4月7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各单位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通过虚报数据、材料后获得补助的管理单位将列入诚信记录,追回补助资金且3年内不在安排科技项目域相关财政项目资金。
附件1:2023年度内蒙古医科大学考核设备目录.xls
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docx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