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便函20248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安全管理部《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医安管发20242号)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由伊乐泰校长带队,于1月29日-2月1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月29日,专项检查组对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危化品管理、仪器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即时反馈学院,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月30日,专项检查组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排查“回头看”,现就“回头看”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指导教师脱岗

1月29日检查时已反复强调“学生做实验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岗”。1月30日“回头看”检查药学院F楼408分析化学仪器示教实验室时,发现仍然存在指导教师脱岗情况。经核实后,专项检查组对该实验室进行封停处理。

(二)研究生在实验室违规使用电锅做饭

1月29日检查时发现药学院F楼415分析化学专题室有电锅、做饭用食材及其他食品,当即要求学生立即整改,禁止其在实验室违规使用电锅做饭。1月30日“回头看”发现F楼415实验室的电锅、做饭用食材及其他食品仍然摆放在原处,研究生仍然在实验室违规使用电锅做饭。经核实后,专项检查组对药学院F楼415进行封停处理。

二、安全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细致的抓好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寒假期间进一步加大值班力度,做好值班记录,防范假期期间水、电、暖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寒假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应急工作的要求》(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发202323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实验室安全工作。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医科大学举办大型仪器开放日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