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等法规的要求,在用压力容器须进行年度检查,设备附件须进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各单位须尽快开展压力容器检验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并于7月12日前完成。各单位须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存档备查。
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压力容器检验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因无故不检、漏检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自负。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