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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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室实验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本(专)科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学实验室所需实验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所申请实验材料仅限于本、专科生等实验教学使用的易耗品、低值品等,不包含仪器设备。

二、工作要求

(一)承担实验教学的学院(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室)实验材料申报工作。各学院(部门)做好教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备案,统筹规划,对本部门所申报的材料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在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坚决杜绝乱报、多报现象,保障实验材料发挥最大效用

(二)2023年6月18日前,各实验教学中心按教学计划、实验课教学大纲要求,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材料申请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三)2023710实时关注审批状态,审批通过后,学院部门报送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材料申请纸质版签字盖章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E座614)

三、其他事宜

(一)本次申报工作使用金山办公程序“物资申请”进行,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按要求进行填写。

(二)申请实验材料要分类填写,包括十类,即:普通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普通生物试剂及耗材菌株、西药中蒙药材医疗器械普通器其它,每一类材料填写一次 (分类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

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应根据实验室储存条件使用需求进行申请,使用时按每周用量领取。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参考附件3或查询相关网站。请各教学实验中心将现有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纸质版)连同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材料申请纸质版一并提交。

管制类化学品及菌株类实验材料申请在物资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外,在领取使用时还需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用管制类化学品申领表”,“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学实验用菌株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如有本学期新开实验课或新开实验项目,需实验教学中心提出申请,由各教学单位审批备案。审批备案单、新开实验课教学进程表、实验讲义一起上报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四、联系方式

人:岳  陈文婧   张锦乔

联系电话: 0471-6657028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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