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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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9    作者: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点击: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202138号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1923号),紧盯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狠抓安全教育培训

高校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开展面向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检查考核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保护与应急处置能力。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必修课或选修课,明确涉及安全风险的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让安全教育入心入脑。

、做好危化品全程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高校要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相应数据库。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实现对安全隐患的逐项消除。要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提高应急能力建设

高校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消防安全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要统筹切实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坚持动态调整完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的及时开展。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确保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高校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随时抽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要形成“重自查、严自纠、多抽查”的实验室安全巡查体系,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逐一建账销号,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置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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