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2021〕38号)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19〕23号),紧盯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狠抓安全教育培训
各高校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开展面向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检查考核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保护与应急处置能力。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必修课或选修课,明确涉及安全风险的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让安全教育入心入脑。
三、做好危化品全程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高校要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相应数据库。要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实现对安全隐患的逐项消除。要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提高应急能力建设
各高校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消防安全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要统筹切实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坚持动态调整完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的及时开展。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确保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各高校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随时抽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要形成“重自查、严自纠、多抽查”的实验室安全巡查体系,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逐一建账销号,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置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