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及应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危险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假期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细化管理原则对暑假期间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学、科研实验室消防设施、水、电、开关、危险化学品、毒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实验用动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假期安全。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好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假期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闭照明、关闭水电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漏等工作,各部门做好假期检查。

四、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实行以下制度。

1.报告制度。假期有实验的实验室,负责教师要报告给部门领导,各部门收集汇总本部门假期实验室使用报告经部门领导批示留存档案,方可进行假期实验。

2.准入制度。假期期间实验,必须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严禁随意出入实验室,更不允许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3.登记制度。各单位制定登记表,要将使用时间、实验内容、参与人员等信息详细登记。

4.教师在场制度。有学生参与实验的,必须有教师在场指导。各单位或实验室要组织对参与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各单位要组织不定期检查。

5.专人管理制度。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气体钢瓶,高压、高速、高温仪器设备,及其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物品全面排查,逐一登记,专人管理。

五、学校及各单位、各部门主要党政领导为暑假期间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确定应急联系人。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应急联系人要对本部门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经常性检查督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各部门科研实验室门外应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各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2022年暑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情况”报送至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精诚楼614,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nmgykdxsysglzx@163.com)。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7月4日      



上一条: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评审拟立项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与安全信息牌制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