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2年春季、秋季二学期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秋季两学期实验室所需实验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所申请实验材料仅限于本、专科生等实验教学使用的易耗品、低值品等,不包含设备。科研用实验材料不在此申请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承担实验教学的学院(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室)实验材料申报工作。各学院(部门)做好统筹规划,对本部门所申报的耗材计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乱报、多报现象,保障实验室耗材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各实验教学中心按教学计划、实验课教学大纲要求,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材料申请表、实验教学课程统计表,并附实验讲义。2021级新生执行2020年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实验材料申请表需要填写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及其所需耗材名称、规格、单位、品牌、需求量、现有量、购买量和教师询价等信息。
(三)实验材料申请表、实验教学课程统计表及实验讲义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盖章上报学院。上述申报材料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1月5日前统一报送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E座614),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实验材料要分类填写,包括十大类,即:普通化学试剂类,危险化学品类,易制毒化合物类,生物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标本类,西药及中蒙药材类,医疗器械类,普通器材类,毒麻药品及菌株类,其它类,每一类请分表填写申报 (分类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
(二)危险化学品类、易制毒化合物类应根据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储存条件一次统一申请,使用时按每周用量领取。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参考附件3或查询相关网站。
(三)毒麻药品及菌株类实验材料申请除了填写申请表外,在领取使用时还需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毒麻药品申领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学实验用菌株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 鑫 邹黎华
联系电话: 0471-6657028
电子邮箱:nmgykdxsysglzx@163.com
附件:
附件1 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材料申请表.doc
附件2 申请表填写说明(2021).doc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参考名录.xls
附件4 教学实验课程统计表.doc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7日